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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9年度省级(生态)园林城市(县城)的通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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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索引号] 116100000160002917/2019-00363 [ 主题分类 ] 城乡建设(含住房)
[ 发布机构 ] 省政府 [ 成文日期 ] 2019-12-20
[ 效力状态 ] 有效 [ 文 号 ] 陕政函〔2019〕196号
[ 名 称 ]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9年度省级(生态)园林城市(县城)的通报

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9年度省级(生态)园林城市(县城)的通报

时间: 2019-12-20 15:07

各市、县、区人民政府,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
2019年,全省各地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,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,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,深入开展园林城市(县城)创建工作,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,管理水平不断提高,人居环境持续改善,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。按照《陕西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》《陕西省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》,经考核,决定命名蒲城县、勉县、镇坪县为“省级生态园林县城”,各奖励10万元;甘泉县、子洲县为“省级园林县城”,各奖励10万元。

希望被命名的县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努力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。全省各地要以命名表彰的县为榜样,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以园林城市创建活动为抓手,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,提升管理水平,优化人居环境,巩固提升园林城市创建成果,持续推动全省城镇生态文明建设,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。

陕西省人民政府
2019年12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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